4.5 苦者求不得

丁二
戊一
己一
庚一
辛一: 苦者求不得,怨會愛別離,生老與病死,總由五蘊聚。

  四諦中,先說苦諦,這是現實的身心世界為我們所應該首先體認的。「苦」是逼惱的意思,逼切身心而致困惱不安的。佛曾說了種種苦的分類,但從人類的立場來說,最切要的是八苦。一、所「求不得」苦:無論是名譽,權位,眷屬,財富……這是人人所希求的,可是卻常常是求之不得。希求而得不到,是苦惱;有了,得到了,希求他不致失去,或發生困難而希望不要他,可是卻不如心願。經上說:『所求若不遂,惱患如箭中』(7),就是求不得苦。這是我 [P147] 們在對於外物關係所引起的困惱。二、「怨」憎聚「會」苦;三、恩「愛別離」苦:這是我們在對於社會(可通於五趣)關係所引起的困惱。意見不合的,相怨相恨的,不見倒也耳目清淨,可是卻要聚在一處,共住,共事,共談,無法諒解而卻又無法離開,真是苦惱之極。反之,父母,兄弟,夫婦,兒女,朋友,最親愛的,卻不能不生離死別,常陷於遠地相思,或『此恨綿綿無盡期』的失望回憶中。四、「生」苦;五、「老」苦;六、「病」苦;七、「死」苦:這是我們在對於身心所引起的困惱。一般人總以為生是可樂的,老病與死亡才是悲哀的。不知道生了就不能不老,不能不病,不能不死;老病死由生而來,那生有什麼可樂呢?生是苦根,老病死如枝葉花果一樣。從根芽到結果,都是苦的。

  從我們對外物,對社會,對身心的關係中,分別為七種苦。如推究起來,這些苦,「總」是「由」於「五蘊聚」而有。五蘊,是五類(五聚)不同的事素,也就是我們身心的總和。這五蘊自身,存在著一切苦痛的癥結;在對外物 [P148] ,對社會,對身心,就不能免於上說的七苦。我們所以有一切問題,一切苦惱,並不是別的,只是因為有了這個五蘊──身心自體。五(取)蘊是苦惱的總體,與前各別的七苦,合稱為八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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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┌──對外物所引起的────所求不得苦
  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┌─怨憎聚會苦
    五取蘊苦  ─┤ 對社會所引起的 ──┴─恩愛別離苦
              │
  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┌─生苦
            └──對身心所引起的──┤  老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病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└─死苦



辛二
壬一: 所謂五蘊者,色受想行識,取識處處住,染著不能離。

  上文「所」說的「五蘊」,是五類不同的事素。同類相聚,每一類都包括了很多的事素,所以叫蘊,蘊就是聚集的意思。佛說到苦諦,每約五蘊來說。經中曾說:五蘊像五個拔刀的賊,這正是使眾生苦迫,而無法逃脫魔區的東西 [P149] 。五蘊到底是那五類呢?是「色受想行識」。一、色蘊:色的定義是『變礙』,是可礙又可分的。有質礙,就是有體積而佔有空間的;有質礙,就是可分析的,可破壞的:這就是現代所說的物質。但從物質生起的能力,佛法也稱之為色。雖然所說能力化的色,指善惡行為的潛能,然與現代所說的『能』,也很有類似的見地。二、受蘊:受的定義是『領納』。在內心觸對境界時,領受在心,引起內心的情感,感到或苦或樂的,叫做受;受就是內心的情緒作用。三、想蘊:想的定義是『取像』,就是認識作用。在認識境界時,內心就攝取境相,現起表象作用;再加構想,聯想等,成為概念;依此而安立種種的語言或文字。四、行蘊:行的定義是『造作』。在對境而引起內心時,心就採取行動來對付,如經過心思的審慮,決斷,發動為身體的,語言的行動。行,本是思心所,是推動內心去造作的心理作用──意志作用。因此,凡以思──意志為中心的活動,所有一切複雜的心理作用,除了受,想以外,一切都總括在行蘊裡。五、識蘊:識的定義是『了別』──明了,識別。我們的內心,原是非常 [P150] 複雜的。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來,如受,想,思等,叫做心所。而那內心的統覺作用,叫做心。此心,從認識境界的明了識別來說,叫做識;所以識是能識的統覺。色是物質的,受想行識是精神的;輪迴在生死中的眾生,就是這五蘊。我們所自以為是我,或是我的,其實都離不了五蘊,不外乎身心的活動,物質與精神而已。

  眾生的五蘊,叫五取蘊,因為是從過去的取──煩惱而招感來的。從取煩惱而生的,本質上已免不了苦痛。而現在有了這五取蘊,由於取煩惱的妄想執著,所以又苦上加苦。佛說有『四識住』法門:我們的「取識」(與煩惱相應的識),是不能沒有境界的,取識的境界,不外乎四事:物質的色;情緒的受;認識的想;造作的思。取識在這些物質的或精神的對象上,一直是「處處住」著,看作可取,可得,可住,可著的。取,得,住,著,都表示取識與對象的「染著」,像膠漆的黏著似的,「不能」脫「離」。識對境界有了染著,那境界的每一變動,都會引起內心的關切,不能自主的或苦或樂,當然是免不了 [P151] 苦痛。樹上的葉子落下,你可能並無反應,那因為你沒有看作與自己有關的。如心愛的人,心愛的權位,財富……尤其是最關切的自己的生存,受到威脅,或瀕臨死亡的邊緣,那就會感到無比的痛苦。這因為你染著他,看作自己或自己的。取識的對境染著,正像陷身於網羅或荊棘叢中一樣。總之,識是能住著的,色受想行是所住著的;總合為五蘊,就是一切苦痛的總匯。 

 

註解~4.(7)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三四引《義品》(大正二七�一七六中)。

 

 

導師:

回應

書上提到七苦與八苦,這都是經典說到的。《大般涅槃經卷上》說八苦:

世尊告諸比丘:「比丘!苦諦者,所謂八苦:一生苦、二老苦、三病苦、四死苦、五所求不得苦、六怨憎會苦、七愛別離苦、八五受陰苦。」《大般涅槃經卷上》

阿含經將五盛陰苦說是生苦等七苦的略說,如《中阿含13經》與《中阿含29經》:

云何知苦如真?謂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、怨憎會苦、愛別離苦、所求不得苦,略五盛陰苦,是謂知苦如真。

《雜阿含344經》與《雜阿含490經》與中阿含經相似,說「如是略說五受陰苦」Ven. Bhikkhu Bodhi菩提長老在相對《雜阿含344經》的MN09經英譯此句為"in short, the five aggregates affected by cling­ing are suffering"。「in short 」是「略」的對譯。

多聞思版主

《成佛之道增注本》148頁提到:「經中曾說:五蘊像五個拔刀的賊,這正是使眾生苦迫,而無法逃脫魔區的東西。」以五拔刀賊喻五蘊可以參考《雜阿含一一七二經》。經文可能稍長,但這部經以譬喻的方式涵蓋了幾個重要的、完整的教說,因此就將整部經引錄如下:
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。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

譬如有四蚖蛇,凶惡毒虐,盛一篋中。時,有士夫聰明不愚,有智慧,求樂厭苦,求生厭死。時,有一士夫語向士夫言:「汝今取此篋盛毒蛇,摩拭洗浴,恩親養食,出內以時。若四毒蛇脫有惱者,或能殺汝,或令近死,汝當防護。」爾時,士夫恐怖馳走。忽有五怨,拔刀隨逐,要求欲殺,汝當防護。爾時,士夫畏四毒蛇及五拔刀怨,驅馳而走。人復語言:「士夫!內有六賊,隨逐伺汝,得便當殺,汝當防護。」爾時,士夫畏四毒蛇、五拔刀怨及內六賊,恐怖馳走。還入空村,見彼空舍,危朽腐毀,有諸惡物,捉皆危脆,無有堅固。人復語言:「士夫。是空聚落當有群賊。來必奄害汝。」爾時,士夫畏四毒蛇、五拔刀賊、內六惡賊、空村群賊,而復馳走。忽爾道路臨一大河,其水浚急,但見此岸有諸怖畏,而見彼岸安隱快樂,清涼無畏。無橋船可渡得至彼岸。作是思惟:「我取諸草木,縛束成筏,手足方便,渡至彼岸。」作是念已,即拾草木,依於岸傍,縛束成筏,手足方便。截流橫渡。如是士夫免四毒蛇、五拔刀怨、六內惡賊,復得脫於空村群賊,渡於浚流,離於此岸種種怖畏,得至彼岸安隱快樂。

      我說此譬,當解其義。比丘!篋者,譬此身色麤四大。四大所造精血之體,穢食長養,沐浴衣服,無常變壞危脆之法。毒蛇者,譬四大--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風界。地界若諍,能令身死,及以近死,水、火、風諍亦復如是。五拔刀怨者,譬五受陰。六內賊者,譬六愛喜。空村者,譬六內入。善男子!觀察眼入處,是無常變壞。執持眼者,亦是無常虛偽之法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入處亦復如是。空村群賊者,譬外六入處-- 眼為可意、不可意色所害,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,為可意、不可意法所害。浚流者,譬四流-- 欲流、有流、見流、無明流。河者,譬三愛-- 欲愛、色愛、無色愛。此岸多恐怖者,譬有身。彼岸清涼安樂者,譬無餘涅槃。筏者,譬八正道。手足方便截流渡者,譬精進勇猛到彼岸。婆羅門住處者,譬如來、應、等正覺。

      如是,比丘!大師慈悲安慰弟子,為其所作,我今已作。汝今亦當作其所作,於空閑樹下,房舍清淨,敷草為座,露地、塚間,遠離邊坐,精勤禪思,慎莫放逸,令後悔恨。此則是我教授之法。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《雜阿含一一七二經》

 

又,此經的內容也可以參考、複習前面的「丘井空聚落,朽故寂無人,彼岸林泉樂,禮法離欲尊。」章節

http://ask.yinshun-edu.org.tw/zh-hant/node/1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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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緣四識住,何等為四?謂色識住、色攀緣、色愛樂、增進廣大生長。於受、想、行、識住攀緣、愛樂、增進廣大生長。《雜阿含64經》

五蘊說的安立,由「四識住」而來。佛常說有情由四識住,四識住即是有情的情識,在色上貪著──住,或於情緒上、認識上、意志上起貪著,執我執我所,所以繫縛而流轉生死。如離此四而不再貪著,即「識不住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,除欲、見法、涅槃」(雜含卷三‧六四經)。綜合此四識住的能住所住,即是五蘊,這即是有情的一切。(<<佛法概論>>p.58 ~ p.6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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