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毘奈耶——律的研求,是「因緣所顯」,是要從制戒的因緣中去顯發佛意。戒律,狹義是戒經,廣義是一切律制。這些,佛為什麼制?為什麼制了又開?開了又制?如不把制戒以及制訂僧團法規的原意弄明白,就不能判別是犯是不犯,犯輕或犯重;也不能隨時地環境的不同,而應付種種新起的事例。所以,律師不僅是嚴持律儀,而是要善識開遮持犯,善識時地因緣,能判定犯與不犯,也能如法的為人出罪。我國的律學久衰,僧眾不能依律而住,這才學會口呼「一起向上排班」,也就以律師見稱了!」(《教制教典與教學》,pp.159-160)
這僅學會口呼「一起向上排班」,即可以「律師」見稱云云,究有何因緣導師會這麼說?
參考星雲法師的佛門禮儀等『論文』,可發現似乎很多場合,大眾都要「一起向上排班」,即是整隊,左右對齊,然後送往迎來等。如
2.農曆正月初一拜年
‧住持呼:
(1)大眾一起向上排班。
(2)向開山大師(或師父上人)拜年...。
‧維那呼:
(1)大眾一起向上排班。
(2)向住持和尚拜年...。
3.迎送大德
‧接駕
大眾集於大殿,禮佛三拜後,對面站。大德進入大殿,維那呼:大眾一起向上排班,為○○大和尚(或○○大法師)接駕,頂禮三拜。(大德通常言:一拜或問訊。)
‧送駕
大眾集於大殿,禮佛三拜後,對面站。大德進入大殿,維那呼:大眾一起向上排班,為○○大和尚(或○○大和尚)送駕,頂禮三拜。(大德通常言:一拜或問訊。)
4.寺院參訪
糾察(或代表者)呼:
(1)大眾一起向上排班,禮佛三拜。
...
‧告假
糾察(或代表者)呼:
(1)大眾一起向上排班,禮佛三拜。
(2)向住持及常住大眾告假,頂禮三拜(一拜,問訊)。
(3)恭請住持○○法師開示(大眾對面站或向佛像皆可)。
(4)禮謝住持慈悲開示,頂禮三拜(一拜或問訊),問訊,分班(對面站)。
能呼「大眾一起向上排班」即能成為「律師」,不管制戒因緣,開遮持犯等是否能明了無疑,似乎名實不能相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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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學會口呼「一起向上排班」即能稱之為「律師」相關問題
以上問題屬於出家眾的戒律範疇,不在本版討論之列(不適宜於在家眾之間討論)。
請參考「《成佛之道》網路讀書會」厚觀法師回應問題集
導師對於「在家眾能不能讀出家律典?」之看法。
https://yinshun-edu.org.tw/zh-hant/node/114
聞思隨筆版主:常不輕